功能上:支持自定义导航栏按钮、自动刷新 Timeline、左滑动/右滑动/单击/双击/三击/长按等等爽到爆的触控手势操作,还能通过 iCloud 在不同设备之间同步阅读位置(换台设备也能刚好从上次那里接着看)
界面上:UI 简洁但很酷,音效机械感十足,让你有种 “为了听声音也要多点几下”的冲动。细节处理的非常好,各位使用时可以注意一下每个按钮点击前后的下陷效果,以及各元素被拖拽时的拉伸效果。
1967 年,Jonathan Ive 出生于英国伦敦。1993 年加入苹果公司,没受到重用。Jonathan Ive 就要跳槽的时候,乔布斯回归苹果了。iMac G3 是他在苹果公司的成名作。更多信息看维基百科吧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Jonathan_Ive
更重要的是 Skitch 界面简洁直观,操作方便,瞬间就能上手。简单编辑和处理图片的话,比 Photoshop 等怪物的使用门槛低太多。
上面那个是邮购实体卡,下面那个是买完他们发 Email 告诉你号码。需要美国信用卡或 Paypal。优惠仅持续一天,不知道您看到本文时是否能赶上。
如何用苹果 iTunes Gift Card 给 AppleID 充值,以便购买音乐和 App,看以前这篇介绍吧。
首先,威锋网名叫 “kbmms” 的哥们儿,把您的以下几篇帖子删掉:1、2、3、4。实在删不掉,就在帖子顶部以链接形式著名原文地址和原作者。不止他一个人,只是此前那一群 ID 我记不住了。
其次,如果你真的要分享内容:
- 看看作者的声明,一般位于网页底部或者一个网站的 “关于” 页面;
- 不许转载的,去论坛等地发个一句话简介,再加上原文链接,内容还是被分享了对吧;
- 即使原作者允许转载了,也应尽量在帖子开头或结尾处标出原文链接;
最后,如果威锋网的编辑喜欢玩 “拿马甲发抄袭内容 >> 原作者找来就说是网友发的和我们无关 >> 那位马甲网友也特理直气壮的扯互联网分享精神” 的话,您放过我这个博客吧。或者,我天天问候您全家女性。
如果有确切证据表明我猜错了,以小人之心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:那些 ID 不像人类网名、到论坛几乎只发教程贴、而那些教程贴又全部全都抄自其它网站的人不是你们的马甲,而是真的特有互联网分享精神,以至于可以无视版权偷东西还有理的 “热心用户” …… 到时候我向您全家女性道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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