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第四条的规定,“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,已经在某一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,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,可以享有优先权。”

所以苹果先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国申请(比如 iWatch 这次是牙买加),可以在其他国家申请时取得优先权。而且不至于因为注册商标而过早惊动媒体和竞争对手,暴露自己的新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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